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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20.150, 0.00, 0.00%) 公告编号:2017-044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17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7年6月1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6月16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17年6月30日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及《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员工贾松、干志均、喻明玺、褚彩萍、黄青、江帆、马凌、桑永娟、衷世雄、唐正兵、何卫华、易文、张力、张斌和崔恒润外,本激励计划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6月16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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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说明》,公司经自查后认为,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是基于个人资金安排和独立判断自行作出的决策,是因为长期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而进行的正常交易行为,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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